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第一项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通过了保障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的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委员会协商了有关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议案,并第一次通过了保障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的决议,美国提供了这个议案的文本

这项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决议以规范进展为基础,并重申了许多在人权理事会和第三委员会所达成的基本原则,包括关于“平等参与|”,“和平抗议”,“民间社会空间”,“人权捍卫者”,等。

第三委员会的这项决议对阐明和确保尊重人权捍卫者权利是有益的。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决议明确罗列了各种人权捍卫者,包括弱势群体的人权捍卫者,如女性人权捍卫者和为土著人民权利工作的人权捍卫者。这项决议并承认这些人权捍卫者在行使他们的权利时面临日益增长的威胁和危险。

这项决议谴责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骚扰、恐吓、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以及杀害个人参与和平抗议的行为。此外,这项决议呼吁各国确保报道在线和线下示威和抗议活动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权利。

中国、俄罗斯、玻利维亚、委内瑞拉、伊朗、白俄罗斯、尼加拉瓜和叙利亚等七国批评这项决议内容不平衡,因为这个决议没有包括这七个国家提出的有关限制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的建议。最终这项决议以140票赞成,0票反对,38票弃权获得通过。

国际人权服务社敦促所有国家执行这项决议。正如这项决议所强调的那样,确保这些基本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同时确保追究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是各国的首要责任。

国际人权服务社负责人员: Tess McEvoy, [email protected]

Photo: Collin David And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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