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审查中,各国指出了一系列暴行罪行和普遍的镇压
在联合国对其人权记录进行公开审查时,中国试图淡化大量经过联合国审查的证据,这些证据表明中国在其境内普遍压制人权,包括针对维吾尔人的暴行。
了解整个联合国机制的情况并确保民间社会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包括人权理事会,条约机构或特别程序的独立专家。我们在这里提供了一些在2020年中和2021年初征询民间社会建议的机会,鼓励大家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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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人权理事会第43届会议最后一周暂停,将在6月15日至19日复会:其中包括理事会成员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包括一项由中国政府提出的关于 “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 “的决议。
人权理事会第44届会议的具体日期仍未定下(目前估计大概于6月底开会),但这次会议也将非常繁忙!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就新冠疫情危机及对人权的影响将与各国进行对话。请务必阅读特别报告员在以下领域的报告:表达自由(新冠疫情期间的表达自由),法官和律师的独立,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权利(所称的 “转换疗法”),健康(精神健康),教育(教育的文化层面),商业和人权(反腐败),贫困,种族主义(信息技术和种族歧视)移民(移民的结社自由),暴力(对女记者的暴力),以及对妇女的歧视(妇女权利和工作世界)。本届会议还将审议关于缅甸、菲律宾、尼加拉瓜、委内瑞拉、布隆迪等国人权状况的报告。
由于在联合国现场参与受到限制,所有这些会议都可以在联合国网络电视网站在线观看。
请留意国际人权服务社中文推特@ISHR_chinese或英文推特@ISHRglobal,即时更新相关情况。
人权条约机构是监督核心国际人权条约落实情况的独立专家委员会。各条约的缔约国均有义务采取措施确保该国每个人都能享有条约中所载的权利。人权条约机构共有10个,由在人权领域具有公认才能的独立专家组成,专家们由缔约国提名和选举,任期固定为四年,到期可连任。
来自国内非政府组织的报告在条约机构审查国家报告时具有特殊的价值,因为这些报告对当事国的人权状况提供了来源不同的信息。任何民间社会组织无论其地位都可以提供信息,提出自己的调查结论和看法,这样有助于委员会成员对一国的人权状况获得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一个非政府组织没有时间或资源提交一份全面报告,或者认为直接参与太敏感,应该考虑和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并考虑至少提交一份简要报告,强调指出有哪些关键议题委员会应该关注。非政府组织也可以推荐一些问题和建议,委员会在审议国家报告时可能会采用这些问题和建议。
民间社会可以对于每个中国已批准的条约的监督委员会利用以下两次主要机会提供信息并施加影响:
请务必阅读人权高专办网页,监督中国政府的报告情况,并查看过去国家报告、民间社会报告、问题清单和通过的结论性意见。
请点击下载国际人权服务社的联合国条约机构简易指南 !
由于新冠疫情的相关规定限制了实体会议,原定于6月15日之前举行的条约机构审议会期已暂停,将推迟到下一届审议会期。此外,计划在夏季举行的所有会议都将不举行实体会议:每个委员会决定如何应对,或者推迟所有会议,或者举行全部或部分网上会议。
1. 人权事务委员会 – 对港澳的审议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监督缔约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落实情况的独立专家机构。虽然中国大陆于1998年签署了这项核心公约,但是中国政府直到现在仍未批准该公约。不过,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年将对已批准这项公约的香港和澳门的特别行政区政府进行第四轮审议。会前工作组将于6月29日至7月24日开始工作通过香港和澳门的问题清单。有兴趣理解更多,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2.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 对中国大陆,港澳的审议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是一个负责监督缔约国落实《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的独立专家机构。4月3日,会前工作组委员会通过了政府必须答复的问题清单。这些问题涵盖了委员会希望了解的许多领域,包括教育、妇女、儿童和属于少数族裔的残疾人以及残疾人组织参与情况方面的问题。
委员会的全面审查会议暂定于2021年下半年举行。在截至日期前,民间社会组织可提前一个月提交报告。
3.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委员会 – 跟进报告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中国政府的跟进报告,民间社会主要参看2018年8月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委员会审议中国的结论性意见,审阅和监督中国政府的跟进报告。中国在2019年10月8日提交了跟进报告。委员会以及其负责中国的报告员将审议政府报告并准备跟进信函,估计11月16日至12月4日之间将致函政府。报告员依据国家跟进报告和民间社会提供的信息准备跟进信函内容。
民间社会10月中之前可以提交跟进报告。民间组织发出报告时应通知委员会秘书处 ([email protected]),也可以点此下载提供跟进信息的文件范本。国际人权服务社可以提供审阅或翻译的支持,进行相关的讨论,或者帮助安全地联络委员会秘书处。
民间社会提交的后续跟进信息主要依据委员会审议中国的结论性意见以及国家提供的报告(点此下载)。结论性意见主要覆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权情况、少数民族的语言及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4.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 对中国大陆,港澳的审议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亦简称《经社文权利委员会》)是一个负责监督缔约国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情况的独立专家机构。委员会明年将对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履约情况进行第三轮审议。
会前工作组将于2021年3月8–12日中间开会 – 已提交议题和问题清单报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在公开会前工作组期间向委员会成员作简要陈述,清单是收到报告中缺失的相关且更加详细的信息。
有兴趣提交信息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参考以下文件:
想知道更多的信息, 请联络 Sarah M. Brooks (电邮地址 [email protected] ; 推特 @sarahmcneer),或者联络 Raphael Viana (电邮地址 [email protected] ; 推特 @vdraphael).
图片:UN Photo / Jean-Marc Ferré
在联合国对其人权记录进行公开审查时,中国试图淡化大量经过联合国审查的证据,这些证据表明中国在其境内普遍压制人权,包括针对维吾尔人的暴行。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些国家今天背叛了人权、非歧视和问责制原则,反对一项历史性决议,此决议旨在回应联合国报告发现中国政府可能对维吾尔人和其他突厥民族犯下的危害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