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监督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 1996/31 号决议的执行情况,该决议是规范民间社会参与联合国工作的法律框架。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审议非政府组织提出的获得联合国咨商地位的申请,并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提出建议,理事会可以接受或推翻一项决定。

咨商地位使非政府组织能够进入联合国的一系列论坛,包括人权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联合国会议和大会主席组织的活动。

国际人权服务社致力于促进人权非政府组织的认证,特别是那些关注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妇女权利、生育权、少数族裔问题以及言论和结社自由的非政府组织。

国际人权服务社开展活动,倡导改进委员会的运作和成员资格,并要求其成员对《联合国宪章》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 1996/31 号决议的原则负责。我们还为寻求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认可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受到委员会纪律处分的非政府组织提供战略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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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中国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国际人权服务社的新报告《中国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概述了中国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及其附属机构和进程中扩大其代表权的方式,使中国政府能够对联合国优先发展的事项以及与民间社会的合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