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和公共当局

国家,正如政府和公共当局的所有部门一样,负有促进、保护、尊重和实现人权的主要责任。

政府的法律、政策和决定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当它们处于最佳状态时,政府可以帮助改善每个人的生活——提供重要的基础设施,如医院和学校,为包容性社区在安全中蓬勃发展创造条件,并利用政策设置和其他杠杆来促进平等。

不幸的是,政府有时是暴政和压迫的根源。

历史上一些最严重的人权暴行正是国家犯下的。即使政府政策和法律背后有良好的意图,但众所周知,在大多数国家,国家时不时会不当地侵犯权利和自由。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各种机制和制度来确保人权的原则——自由、尊重、平等和尊严——始终指导政府决策、法律和政策。

您可以在此处阅读著名的法律及其对人权的影响 >>

国际人权法是世界各国在联合国达成的共识,它为所有国家设定了要达到的基准。

当一个国家同意加入人权条约时,它实质上是在承诺维护这些国际人权法,而国家本身有责任将这一承诺转化为本国的法律和实践。

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是世界各国在联合国达成的共识,它为所有国家设定了要达到的基准。

当一个国家同意加入一项人权条约时,它实质上是在承诺维护这些国际人权法,而国家本身有责任将这一承诺转化为自己的国内法律和实践。

国家有责任尊重、保护和实现其领土内或可能受其管辖、控制或影响的任何人的人权。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方式在其法律中纳入和保护人权。一些国家会制定具体的人权法——宪章或权利法案或人权法案等;另一些国家则在个别法律中制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而有些国家在这方面则是失败的,他们没有将在世界舞台上做出的承诺转化为对国内的切实承诺。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权捍卫者、国际人权活动家和倡导者利用联合国来强调其政府的失败并寻求让其他国家鼓励其遵守国际法的原因之一。

还有其他人权保护措施,例如欧洲人权法院等区域法院。

鉴于我们的政府拥有强大的权力,人们和社群必须能够自由地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并有可行的途径来鉴别和挑战不公正和侵犯人权的行为。

如果个人无法使用当地法院系统或已穷尽所有国内的补救途径,他们可以向各种联合国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