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信息图表
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对中国进行审查之前,国际人权服务社准备了一份信息图表,介绍经社文权利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它所保护的权利,以及民间社会如何可以与委员会接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CESCR)是十个条约机构之一,这些联合国委员会的任务是监督缔约国对九项核心人权条约及议定书的执行情况。这些联合国人权公约的“监护者”是由国际独立人权专家组成。由于它们产生于各国自愿批准的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因此往往被视为“准司法”机构。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是人权捍卫者和民间社会团体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商业和人权,环境权利和气候正义,土地权等相关领域必不可少的工具。
- 定期审查一个国家遵守和落实对《公约》所载权利的情况,指出权利保护方面的差距并提出具体建议。
- 通过《公约》的 “一般性意见”, 发展判例并加强关于保护、促进和实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国际标准。
- 在穷尽所有国内补救办法的情况下,裁定个人或个人团体提出的投诉,甚至进行现场调查。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监测工作的核心是通过报告程序完成的,报告程序分为几个阶段——民间社会在所有这些阶段都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 受审议国编写国家一级的国家报告。
- 委员会在会前召开会议,编制一份补充问题清单,要求政府提供更多信息。委员会根据国 家报告和民间社会团体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议。
- 在政府对这些补充问题作出答复后,委员会召开正式的审查会议,这是一次公开会议,通过与政府进行建设性对话,评估被审议国落实《公约》保护权利的情况。委员会在会上再次考虑政府和民间社会的意见。
- 审议后,委员会在一份称为“结论性意见” 的成果文件中发布一份建议清单。在这些建议 中,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确定最多三项 它认为政府应在今后两年内优先执行的建议。
- 两年后,国家必须提交一份关于优先建议执行情况的后续报告。然后,委员会将在一次会议上对其进行评估,提供这份“评估”,并向政府发出后续信函。
民间社会在向委员会提供信息和监督建议的实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I) 记录和分析——您可以收集贵国政府努力保护经济、社会及 文化权利的证据,也可以收集侵犯和践踏这些权利的证据。
II) 提交报告——您可以将您的发现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员会,特别是政府信息不准确或缺失的领域。
III) 游说委员会——除了书面报告外,您还可以在问题清单和审查阶段向委员会口头介绍您的调查结果,并鼓励委员会研究某个具体的权利领域。
IV) 在倡导中传播和使用——您的报告和委员会的建议都是重要的宣传工具:在经历了这一漫长的审议过程后,不要忘记从战略上利用它们。
中国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时间较晚,是在2001年。在批准时,中国政府还发表了一项保留意见,声明不承认有义务遵守条约的某些条款,包括关于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它也没有批准《公约》的《任择议定书》,这项议定书允许委员会接受个人和团体的申诉,或对严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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