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dit: Women's Media Centre

中国:非政府组织呼吁释放黄雪琴并确保其享有充分自由

女权主义记者和知名 #MeToo 运动活动人士黄雪琴预计将于 9 月 18 日获释。在此之际,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及其他 59 个公民社会组织敦促中国当局确保将其释放,并保障她能够行使各项人权,不受监视、骚扰、报复或其他任意限制。

黄雪琴因从事新闻报道、倡导女权主义以及和平行使基本自由,已被监禁近五年。她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此之前,她作为独立记者及中国 #MeToo 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长期致力于相关工作。

她的刑期预计将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结束,但获释并不意味着针对她的限制措施会随之解除。

包括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在内的 60 个公民社会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确保黄雪琴获释,并确保她能继续从事新闻工作与人权工作,且不受监视、骚扰、恐吓或报复。

因和平行动而遭五年监禁

2021 年 9 月 19 日,黄雪琴正准备离开中国前往英国攻读研究生,却与劳工及人权捍卫者王建兵一同在广州被警方拘留。

随后,他们被剥夺了与外界联系的权利,无法会见其自行委托的律师,并遭受了虐待。检方的指控主要针对他们的和平活动,包括与朋友及其他活动人士聚会、参加关于非暴力运动的在线课程,以及发布关于社会和政治议题的网络帖文。尽管联合国专家多次呼吁废除此类条款,但中国政府仍将这些行为定性为“颠覆国家政权”。2024 年 6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雪琴五年有期徒刑,判处王建兵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两人分别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和三年。王建兵已于 2025 年 3 月服满这一任意监禁的刑期。

对他们的起诉反映了一种更广泛的模式,即中国利用模糊而宽泛的国家安全罪名,将和平的人权工作定为犯罪,其中包括记者、妇女权益捍卫者、律师和其他公民社会人士的活动。

联合国专家和人权组织长期以来一直对“非释放式释放”现象表示关切;在这种情况下,人权捍卫者在刑满释放后,因被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而面临对其自由迁徙及其他基本权利的非法限制。2019 年,针对律师江天勇的案件,联合国专家指出:“允许‘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法律实质上是一种压制工具,用于惩罚人权捍卫者的工作,这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相关标准。”

联合国对其拘押情况的持续关注

黄雪琴被拘押和起诉一事,引起了联合国人权专家的持续关注。

2022 年至 2024 年间,联合国特别程序机制多次对黄雪琴被拘押、受到的对待以及被起诉的情况表示关切。专家们特别指出了她被单独监禁(与外界隔绝)、遭受酷刑及虐待、被剥夺法律援助以及正当程序受到侵犯等问题。在黄雪琴被定罪后,九位负责不同人权任务的联合国专家致函中国政府,再次提及她的案件,以此表达对中国镇压模式的更广泛担忧,这些镇压模式旨在压制人权捍卫者和批评声音。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Volker Türk)也在 2024 年 6 月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全球人权状况通报中,公开谈及了黄雪琴和王建兵被判刑一事。他对两人因行使基本人权而被判重刑表示遗憾,并敦促中国当局释放所有被任意拘押的人员,同时进行法律改革。

获释必须意味着自由

中国多次对获释后的人权捍卫者采取监视、限制行动与通讯、骚扰以及其他形式的管控措施。黄雪琴在刑满后还将面临为期四年的剥夺政治权利,这进一步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即便她刑期结束,也未必能真正享有各项基本自由。

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及其他联署方呼吁中国当局:

  • 确保黄雪琴立即获释,不再遭受任何进一步的任意拘留,并保障她的行动自由;
  • 保障她享有表达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和平集会自由,以及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包括与家人、朋友、支持者和公民社会组织自由沟通的权利; 
  • 确保她不受监视、骚扰、恐吓、报复,以及对其行动自由和通信自由的任何限制;以及
  • 修改国内法律,尤其是《刑法》,确保其符合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标准,并防止滥用法律条款限制人权捍卫者及其他人士的权利。 

9 月 18 日,中国当局必须做的不仅仅是打开监狱大门:更必须让黄雪琴重获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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