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余文生在被任意拘留三年后与家人团聚
中国人权律师余文生于2026年4月13日服完违反国际法的三年刑期后,在北京与家人团聚。
Credit: Women's Media Centre
女权主义记者和知名 #MeToo 运动活动人士黄雪琴预计将于 9 月 18 日获释。在此之际,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及其他 59 个公民社会组织敦促中国当局确保将其释放,并保障她能够行使各项人权,不受监视、骚扰、报复或其他任意限制。
黄雪琴因从事新闻报道、倡导女权主义以及和平行使基本自由,已被监禁近五年。她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此之前,她作为独立记者及中国 #MeToo 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长期致力于相关工作。
她的刑期预计将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结束,但获释并不意味着针对她的限制措施会随之解除。
包括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在内的 60 个公民社会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确保黄雪琴获释,并确保她能继续从事新闻工作与人权工作,且不受监视、骚扰、恐吓或报复。
因和平行动而遭五年监禁
2021 年 9 月 19 日,黄雪琴正准备离开中国前往英国攻读研究生,却与劳工及人权捍卫者王建兵一同在广州被警方拘留。
随后,他们被剥夺了与外界联系的权利,无法会见其自行委托的律师,并遭受了虐待。检方的指控主要针对他们的和平活动,包括与朋友及其他活动人士聚会、参加关于非暴力运动的在线课程,以及发布关于社会和政治议题的网络帖文。尽管联合国专家多次呼吁废除此类条款,但中国政府仍将这些行为定性为“颠覆国家政权”。2024 年 6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雪琴五年有期徒刑,判处王建兵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两人分别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和三年。王建兵已于 2025 年 3 月服满这一任意监禁的刑期。
对他们的起诉反映了一种更广泛的模式,即中国利用模糊而宽泛的国家安全罪名,将和平的人权工作定为犯罪,其中包括记者、妇女权益捍卫者、律师和其他公民社会人士的活动。
联合国专家和人权组织长期以来一直对“非释放式释放”现象表示关切;在这种情况下,人权捍卫者在刑满释放后,因被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而面临对其自由迁徙及其他基本权利的非法限制。2019 年,针对律师江天勇的案件,联合国专家指出:“允许‘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法律实质上是一种压制工具,用于惩罚人权捍卫者的工作,这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相关标准。”
联合国对其拘押情况的持续关注
黄雪琴被拘押和起诉一事,引起了联合国人权专家的持续关注。
2022 年至 2024 年间,联合国特别程序机制多次对黄雪琴被拘押、受到的对待以及被起诉的情况表示关切。专家们特别指出了她被单独监禁(与外界隔绝)、遭受酷刑及虐待、被剥夺法律援助以及正当程序受到侵犯等问题。在黄雪琴被定罪后,九位负责不同人权任务的联合国专家致函中国政府,再次提及她的案件,以此表达对中国镇压模式的更广泛担忧,这些镇压模式旨在压制人权捍卫者和批评声音。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Volker Türk)也在 2024 年 6 月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全球人权状况通报中,公开谈及了黄雪琴和王建兵被判刑一事。他对两人因行使基本人权而被判重刑表示遗憾,并敦促中国当局释放所有被任意拘押的人员,同时进行法律改革。
获释必须意味着自由
中国多次对获释后的人权捍卫者采取监视、限制行动与通讯、骚扰以及其他形式的管控措施。黄雪琴在刑满后还将面临为期四年的剥夺政治权利,这进一步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即便她刑期结束,也未必能真正享有各项基本自由。
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及其他联署方呼吁中国当局:
9 月 18 日,中国当局必须做的不仅仅是打开监狱大门:更必须让黄雪琴重获真正的自由。
中国人权律师余文生于2026年4月13日服完违反国际法的三年刑期后,在北京与家人团聚。
联合国人权办公室认定新疆维吾尔地区的侵犯人权行为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三年后,高级专员承认进展甚微,而民间社会则警告称,人权理事会的信誉岌岌可危。
“709大抓捕”十年过去,中国当局仍持续对维权律师及其亲属实施拘押、吊销执业资格、骚扰等打压行为。全球公民社会借此事件十周年之际,再次呼吁对侵权者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