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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审议三年后,中国未能履行关于人权捍卫者、律师及记者的承诺

在新发布的报告中,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和四个合作组织评估了中国在 2018 年普遍定期审议(UPR)中人权承诺的落实情况。该报告详细介绍了政府压制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并让他们噤声的各种策略。

2018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受了第三次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持的人权同行评审(称为普遍定期审议,简称 UPR),其中收到了其他国家政府关于停止任意拘留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的多项建议,并修改过度限制基本自由和封闭公民社会空间的法律和做法。中国政府积极接受了其中大部分的建议,大多数标记为 “已经实施”。

然而,由国际人权服务社、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无国界记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和 29 条原则(The 29 Principles)所做的研究指向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结论:中国政府继续滥用立法并实施将任何形式的异议定为刑事犯罪的政策,并迫害那些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来保护他人权利的人。

这份题为《沉默战略:中国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受到镇压》的报告提请注意中国广泛使用国家安全和其他法律条款来判处长期监禁,并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使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遭到强迫失踪。回顾过去三年普遍定期审议相关建议的实施情况,报告指出了用于吊销人权律师资格、限制维权者的行动自由、绕过正当程序和审查信息的法律和做法,事实上剥夺了他们从事人权工作的任何可能性

 

没有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中国就不会发生有意义的人权变革:致力于促进基本权利的政府们需要理解这一点,并在联合国和其他机构加大对中国人权捍卫者的支持。
Raphael Viana David,亚洲项目代理经理

2019 年初,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米歇尔·巴切莱特 (Michelle Bachelet) 致外交部长王毅的信函中,确定了需要优先实施的事项,包括中国需要为民间社会创造有利环境。她进一步鼓励中国在 2021 年提交中期普遍定期审议报告,但政府迄今未予理会。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人权服务社建议如下

  • 致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任意羁押的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审查所有用于针对人权捍卫者的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做法,并根据国际人权法对其进行修订;并确保人权律师可以自由执业;
  • 致提出建议的国家:用一切可利用的外交渠道向中国的相关方索取信息,并敦促采取有意义的步骤来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
  • 致所有国家:与中国人权捍卫者,包括律师和记者进行有意义的咨询;确保他们的需求和意见能及时反映到各国对中国人权问题的立场,特别是在中国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之前;审查与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所有法律合作协议,以确保充分尊重国际人权法,包括不遣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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