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中国释放维权者 #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我们正在动员国际社会向中国政府施压,要求 #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形式的强迫失踪被广泛用于压制人权捍卫者。请加入我们的活动!

在中国,勇敢的活动人士不断努力改善同胞们的日常生活,捍卫他们的言论自由、与他人平等对待、和平抗议或信奉宗教的权利。但中国政府担心他们的和平行动将会挑战其权力,他们的批评将削弱其权威。像维吾尔人和藏人一样,许多捍卫人权的人受到压制和噤声,而当局找到了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来做到这一点:让他们消失

自2012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修改了《刑事诉讼法》中的几个条款,赋予警方可以让任何人失踪并关押到秘密地点的权力:这就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简称:RSDL)。 在正式逮捕之前,警方在“调查潜在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时会使用这种做法。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个人不会被关押在常规拘留设施中:相反,他们被关押在非法地点或明显不是官方拘留设施的地点(例如餐厅后面或酒店地下室)。当他们被指控犯有国家安全罪时——人权捍卫者经常遭遇这种情况——他们在长达六个月的时间内被剥夺与外界的所有联系,甚至与家人或律师也无法联系。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他们经常受到审讯和酷刑逼供。与此同时,尽管他们的家人必须克服各种障碍和风险,但他们仍然坚持要求了解亲人的下落,坚持为他们所遭受的苦难寻求正义。

联合国人权专家们很明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强迫失踪的形式,可能构成酷刑。据估计,有 57,000 至 90,000 人遭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迫失踪在中国十分普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使家庭支离破碎,其目的是向中国的人权运动灌输恐惧

许多人权活动家已经停止在其社群宣传尊严、和平与正义,因为他们害怕遭受警方的这种被失踪。这种强迫失踪的做法是绝对错误的,是国际法禁止的。每个人都应该能够说出自己的想法并参与社群的生活。

 

我们想要什么

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审查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并废除允许对嫌疑人实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这样就不会有人被失踪和遭到任意拘留。我们希望遭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权捍卫者能够立即获释,同时让他们的亲属知道他们在哪里。 我们希望受害者得到真相和正义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应该在与中国政府进行任何人权交流的议程中占据重要位置。我们希望世界各国政府大声疾呼,并利用所有双边和多边渠道向中国政府施压 #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epealRSDL 。我们希望联合国加强对中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控,并继续向当局施压,要求他们尊重国际法和 #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epealRSDL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秘密进行的。数据正在被政府删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设施的图片也很少,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因为担心自己会因为从事重要的人权工作而再次受到惩罚。我们希望学者们能够对这种做法进行研究,使其更广为人知。我们还希望他们确定它的广泛性和系统性。

最后,对失踪的维权者及其亲属而言,能感受到支持至关重要。我们希望世界各地的媒体、人权组织和活动人士更加关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提高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共同声援失踪的中国人权捍卫者及其亲属。我们还希望失踪者的亲属能够在联合国就中国的强迫失踪问题及其亲人的命运发表意见。

我的丈夫丁家喜和他的同事们总是为正义而奋斗,尽管他们知道自己面临着被失踪、被酷刑和被取消律师资格的风险。他们的勇敢只能与他们捍卫中国宪法和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最弱势群体权利的道义承诺相媲美。他们的牺牲不会白费:各国政府应该与中国的人权律师站在一起。
人权活动人士、丁家喜的妻子罗胜春(Sophie)

人权捍卫者罗胜春 (Sophie Luo) 谈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及她的丈夫、活动人士兼律师丁家喜的案件,丁家喜于 2019 年因这一做法而失踪,后来因“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 12 年监禁。

我们如何做到这一点?

我们正在努力:

  • 提高政府官员和外交官、联合国专家、记者和人权组织的意识和法律理解,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视为国际法禁止的一种强迫失踪的形式。
  • 动员外交使团,并鼓励他们在联合国以及与中国的双边对话中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发表意见
  • 通过处理和分析更多个案并发表声明,说服联合国专家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上采取更坚定、更频繁和更公开的立场。高级专员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表明立场。
  • 说服研究中国和人权领域的学者更多地研究、撰写和讨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鼓励各国政府、活动人士和个人共同声援失踪的中国人权捍卫者及其亲属
  • 在联合国为中国人权捍卫者及其亲属创造空间,向国际社会通报中国的强迫失踪的情况。

您可以怎么做?

1. 支持人权捍卫者们!

发送声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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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虚拟声援墙上留下给中国人权捍卫者及其家属的声援信息。

在团结中崛起

2. 传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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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我们的 “活动工具箱”,清晰地了解为什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帮助我们在您的圈子里提升对这个重要问题的相关意识(朋友、您认识的记者、您的社交媒体关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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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服务社一直支持的人权捍卫者们

常玮平

常玮平是一名人权律师,他为那些因健康状况、性别、性别认同和性取向而遭受歧视的受害者,或因言论自由或宗教信仰而成为目标的受害者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他还帮助其他因合法行使人权而面临司法骚扰的活动人士。然而,他多次成为当局的攻击目标。

2020 年 1 月,他因参加人权律师的聚会而被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对他进行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被保释后,因透露了上一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的酷刑,于 2020 年 10 月再次被拘留。他被关押在秘密地点,合法的会面被拒,还被吊销了律师执照。由于当局的压力,常玮平家属聘请的多名律师都未能会见他。

2021 年 9 月,他终于见到了律师,并透露了他在被拘留期间遭受的酷刑。他于 2022 年 7 月被闭门审判,最终于 2023 年 6 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2021 年 9 月,他终于见到了律师,并透露了他在被拘留期间遭受的酷刑。他于 2022 年 7 月被闭门审判,最终于 2023 年 6 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尽管常玮平于 2024 年 7 月服满刑期,但他仍被禁止出境。

余文生

2021 年马丁·恩纳尔斯奖获得者余文生是中国人权律师界的领军人物。他无所畏惧地接手了许多敏感案件和问题,参与了空气污染诉讼并倡导宪政。
为此,当局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吊销了他的律师执照。三天后,在发表呼吁修宪的公开信后,他被强迫失踪。他遭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于 2019 年 5 月 9 日被秘密审判,但他的妻子许艳直到 2020 年 6 月才得知他被判刑四年。
在国际民间社会的巨大压力下,余文生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满后,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出狱,在北京与家人团聚。

2023 年 4 月,余文生和许艳在前往北京参加欧盟代表团活动的途中被警方拘留,他们随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至今仍在拘留中。

丁家喜

丁家喜是中国著名的人权活动人士和律师。2019 年 12 月,在厦门参加一次人权律师和公民的非正式聚会后,当局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使他失踪。六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人知道丁家喜在哪里,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据他的证词,在这六个月里,警察对他施以酷刑。2020 年 6 月,他被临沂市公安局正式逮捕,七个月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起诉,之后才被允许会见律师。然而,他的律师未被授予完整查阅案件卷宗或自由会见他的权利。自 2019 年以来,丁家喜一直不被允许与亲人见面或交谈。他的拘留条件很差,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他的审判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一再推迟。丁家喜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受到秘密审判。

2023 年 4 月 10 日,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9万

    人(估计)在 2013 年至 2022 年期间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6

    个月:警方可以将某人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关押的最长时间

  • 8

    个国家于2018年和2024年中国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建议中国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澳大利亚、法国、卢森堡、瑞典、英国、美国、德国和瑞士

RSD……什么?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或 RSDL)您需要了解的一切

2012 年,中国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包括在第 73 条中新增一项规定,允许“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简称 RSDL)——现在对应于该法 2018 年修订版的第 75 条, 第 74 条至第 79 条进一步详细说明了其实施情况以及常规的“住所监视”(或软禁)。

该条款授权警方和国家安全部在实施逮捕前就将某人关押在他们选择的任何地点或建筑物中,可以长达 6 个月,而无需披露该地点,并且司法审查的正当程序和可能性非常有限。

尽管名称如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不是软禁的一种形式。后者在中国法律中以“住所监视”的名义存在,而不是在“指定居所”。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员仅在官方拘留设施外(通常是餐厅后面或酒店地下室)被单独监禁。

绝大多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维权人士都因国家安全罪而接受调查,例如“颠覆国家政权”:据联合国专家报告,中国《刑事诉讼法》第 85 条和第 39 条对会见律师和通知家属的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豁免和限制。总而言之,这意味着那些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将与外界隔绝。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明确禁止将个人关押在官方的拘留设施中。对于许多律师而言,该条款仅仅是使警察现行的在“非法”地点(旅馆、餐馆、废弃的建筑物)的审讯行为合法化:通过赋予其合法性,在这些地点获得的任何信息现在都可以在法庭上使用。然而,将它纳入中国国家法律并不意味着它在国际法之下是合法的

根据国际人权标准,正如联合国独立专家,包括联合国自己的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WGEID)反复指出的那样:将个人单独监禁+进行调查+长期+不透露他们的下落=秘密拘留=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

简而言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而且根据所有国际法来看,强迫失踪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被禁止的侵犯人权的行为。

根据保护卫士的分析并与国际人权服务社联合提交给联合国专家的数据显示:

  • 对几乎无法获得的官方统计数据进行的分析估计,2013 年至 2022 年间,有 53,000 至 90,000 人遭到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有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使用情况的官方数据很少,因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CJO) 的判决数据库仅包含最终作出审判判决的案件。许多案件从未达到这个阶段。因此,实际数字可能要高得多。中国裁判文书网还越来越多地从其平台上删除案件,其中包括 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发生的 692 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这些案件自 2022 年 5 月起已被删除。
  • 自 2016 年以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使用出现了快速增长,并于 2020 年达到顶峰,与 2019 年相比增长了 136%。2013 年,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数不到 500 人,到 2019 年,这一数字已增至 6,000 多人。保守估计,2020 年中国每天有 20 人遭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虽然这些人并不都是人权捍卫者,但普遍认为这种措施是用来恐吓和胁迫因从事人权相关工作而对其羁押的一种策略
  • 该制度最出名的就是用来对付中国的人权捍卫者,如持不同政见艺术家艾未未、人权律师王宇和王全璋;同时还被用来对付外籍人士,特别是那些卷入人质外交案件的人,如加拿大人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迈克尔·斯帕弗(Michael Spavor)、瑞典籍书商桂民海、瑞典维权人士彼得·达林(Peter Dahlin)、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或美籍商人李凯。
  • 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秘密进行的,因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设施的图片很少,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敢说出来发声,因为担心再次受到惩罚。

2018 年 8 月,由 10 名联合国人权专家组成的小组给中国政府写了一封长信,询问允许“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他们得到的消息是,全国人大将修改刑事诉讼法,民间团体和中国律师对第 73 条非常关注。专家们从整体上研究了法律,特别是第 73 条允许“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款,并解释了它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方面,包括中国自己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

联合国专家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对中国情况的了解以及他们在国际人权标准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定义和实际使用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结论。他们断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剥夺了[被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被关押人]获得公平审判的基本权利,有可能损害这些被关押者身心健全的权利,并剥夺了在这些条件下被关押的人获得律师和家人探视的权利
  • 赋予警察和公安部门太多权力,这种权力被滥用于任意逮捕
  • 被用来压制言论、集会、结社自由以及捍卫人权的和平和合法权利

简而言之:通过制定和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国未能履行其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义务。

在 2020 年 3 月的公开声明中,包括联合国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WGEID)在内的一组独立人权专家,“尽管专家们多年来一直重申其立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国际人权法不相符,但中国仍持续使用这种措施,专家们对此表示震惊。作为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这一措施允许当局绕过刑法规定的常规程序,将个人拘留在秘密地点长达六个月,不对被拘留者进行审判或禁止其接触律师。这种做法使个人面临更大的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风险。

2021年9月关于张展、陈梅和蔡威案件的法律意见书中,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WGAD)“呼吁政府废除有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它强调了与其他联合国专家采取的共同立场,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相当于秘密拘留,是一种强迫失踪的形式”
  • “违反了每个人不被任意剥夺自由的权利、毫不拖延地向法院质疑拘留的合法性的权利,以及被告人通过自己选择的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 本身可能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甚至是酷刑,此外还可能使[遭受RSDL关押的人]面临更多的虐待风险,包括酷刑行为”
  • 被用来限制人权捍卫者及其律师行使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其对余文生李凯许志永丁家喜、张忠顺和戴振亚,以及王建兵的案件的法律意见中重申了这一立场。

联合国人权专家就郭飞雄和唐吉田(2022年2月)、常玮平(2022年9月)、黄雪琴、王建兵和何方美(2022年12月)以及许志永(2023 年 5 月)的案件致函中国政府,进一步重申了他们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担忧 。

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在其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指出,中国政府在十多年后,仍未积极回应他们访问该国的请求;同时,在过去六年间,工作组受理的未决强迫失踪案件数量增加了147%,从 68 起增至 168 起。

时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于 2022 年 4 月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后重申,联合国人权机构已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列为任意拘留的一种形式,并呼吁废除该系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酷刑和虐待密切相关。根据保护卫士的研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受害者报告称,他们反复遭受身体和心理折磨,包括剥夺睡眠、剥夺食物、长时间戴上脚镣和手铐(有时长达数周)、殴打、强迫服药、拒绝医疗、性侵犯、 虐待、长时间保持压迫性的姿势(例如被以手腕吊挂)以及威胁对他们及其亲属进行身体伤害。

包括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内的联合国专家出于共同的立场,明确指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本身可能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甚至是酷刑,此外还可能使[遭受RSDL关押的人]面临更多的虐待风险,包括酷刑行为”。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CAT)对中国的2015年审查中,该委员会对RSDL表示 “严重关切”。它建议中国:

  • 作为紧急事项,废除《刑事诉讼法》中允许[RSDL]的规定’,并’同时”
  • “确保检察院迅速审查所有关于[RSDL]的决定,’确保被指定为可能被起诉的被拘留者尽快被起诉和审判,那些不被起诉或审判的人立即被释放”
  • 确保“如果拘留是合理的,被拘留者[被]正式说明情况,并被关押在官方认可的拘留场所”
  • 确保“对虐待被拘留者负有责任的官员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酷刑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国对《禁止酷刑公约》的执行情况。它仍在等待中国政府的定期报告,该报告应于2019年12月9日提交,以便恢复对中国的审查。

不是!还有另一个功能类似的系统,称为“留置”(字面意思是“拘留”)。该制度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由于违纪或涉嫌玩忽职守,他们可能会被单独监禁长达六个月。“留置”发生在正式逮捕或拘留之前,并受到国家监察委员会(NSC)的监督,该机构是一个独立于司法和执法部门的机构。2023 年 6 月失踪的中国前外交部长秦刚据信曾受到这种“留置”制度的影响。

也有一些情况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用演变为,当局以类似的方式使人消失,但并不给其贴上 RSDL 的标签。例如,人权捍卫者黄雪琴和王建兵的情况就是如此。

除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外,强迫失踪还被广泛用于压制众多个体的声音。其中包括人权捍卫者高智晟、余文生及其妻子许艳、贾榀、彭立发、陶红,记者杨泽伟(网名乔鑫鑫),以及法轮功学员陈阳和曹志敏。

强迫失踪也影响到维吾尔人和藏人。在新疆,数十万维吾尔人遭到系统性的任意拘留和失踪。同样,在西藏,藏语和藏族文化倡导者也成为强迫失踪的受害者。

所有这些案例都表明,中国的强迫失踪并不是单一、统一的现象。它们涉及不同的方法、目标和意图。

活动资源

想了解更多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迫失踪和国际人权标准的信息?请查看我们更多的资源!

丁家喜的故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中国运作的一则实例

丁家喜是中国著名的人权活动家和律师,他的故事体现了中国当局如何运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这个系统来压制活动人士。国际人权服务社( ISHR )与丁家喜的妻子罗胜春(Sophie Luo)和维吾尔艺术家 Yette Su 合作,讲述他的故事。我们希望这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他案件的认识,以及中国 #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epealRSDL 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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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提交的关于对中国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UPR)的意见书指出,中国政府滥用定义不明确的国家安全立法,将其视为结构性滥用,也是系统性、广泛的对维吾尔人、藏人以及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人权捍卫者和律师的侵权行为的共同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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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图像报告带领读者一探中国的RSDL秘密监狱

保护卫士的插画报告深度揭露中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的黑暗世界。这是首次有调查报告透过丰富的插画、卫星照片,与建筑草图来描绘RSDL秘密监狱系统,将其真实面貌摊在阳光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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